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领会《条例》意义。《条例》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到了实处。通过学习,全院干警深刻和理解掌握了追究责任的具体情形及处理决定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司法责任,规范办案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履职,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司法责任追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始至终体现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条例》细化了应当追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办案责任的具体情形,既是司法办案行为约束的“紧箍咒”,更是我们奋勇向前冲的“护身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依法履职,明晰工作责任,公正行使职权。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将带头落实办案责任,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对干警负责,对自己负责。积极主动抓好司法责任追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