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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检察:多措并举推动“三个规定”走深走实
时间:2024-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整治走深走实,有力促进检察办案公正廉洁,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强化宣传引导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组织召开“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和宣讲会。利用全院干警大会、微信公众号、电话彩铃等渠道,该院引导干警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有关内容,通报执行“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

该院逢会必讲,反复强调,引导干警增强如实记录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将“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干警真正认识到“三个规定”是保护自身的一项重要举措,主动变“要我填”为“我要填”。

狠抓制度落实

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院领导带头如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该院建立“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月督促全体干警按时、规范填报,严格要求重大事项应填尽填、应报尽报、不漏一人,实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自觉养成“逢问必录”“过不过问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习惯,防止好制度成为“稻草人”;有效整治重大事项“零报告”问题,破解“少报告”的问题,并规范准确填报重大事项类别,注重强调五大类别的细节划分,避免了错填、漏填、混填现象,达到了良好的填报效果。

加强监督执纪

该院抓实每月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记录表》填报、保管、抽查等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权限执行,最大限度消除干警“怕得罪人、不敢填”的思想顾虑,消除填报人员的后顾之忧。

该院加强科学管理,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通过不定期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察,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对不如实记录填报、隐瞒不报或者通过案件暴露出来的检察干警,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影响案件办理、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该院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坚持“逢问必录”,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名词解释】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