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远程提讯系统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远程提讯系统迁建工作的通知》,以及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两级院远程提讯系统迁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我院远程提讯系统设备采购工作面向社会进行比选,潜在供应商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0日可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下载《江阳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清单》等资料,并于2026年4月10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总金额不超过6万元,含所有费用
资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在境内有正规经营场所。
三、比选中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采购单位比选评标小组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附供应商营业执照;
(二)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报价应包含税费、集成费等一切费用;
(三)响应文件一份,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五、比选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5:30
投标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9号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4016办公室
收件人:陈磊 联系电话:0830-8566871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8日
附件:江阳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