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1日在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及2016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六个显著提升、两个率先实现”,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为江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改革发展,全面履职,着力打造“法治检察”
重实效,坚决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坚持把服务江阳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提起公诉141件240人(2016年43件83人)。切实保障名优酒知识产权,与泸州老窖、白酒工业园区等重点酒类企业建立检企衔接机制,2016年与区公安分局会签《侵犯名优酒知识产权引导侦查实施细则》,有效提升该类案件的侦查、起诉质效,获省检察院专刊转发,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6件116人(2016年18件38人)。积极开展预警预测和风险防控,为重点项目招投标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013年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已进行查询679次,涉及单位726个,涉及个人1166人(2016年查询561次,涉及单位596个,涉及个人991人),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重质量,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从严打击涉及“黑拐抢、盗抢骗、黄赌毒”等刑事犯罪。成功办理了包括张永强团伙涉黑案、张仕洪公交车放火案等一系列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刑事案件。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401件1829人(2016年315件364人),提起公诉2447件3096人(2016年608件743人),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举措,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把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职务犯罪以及社会事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7件103人(2016年办理反贪案件14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其中受贿案件66件68人,贪污案件4件5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2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1件2人,行贿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24件25人,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坚持把办案作为职务犯罪预防的基础,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共深入40多个部门和镇街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70余项,基本实现辖区预防全覆盖。
重公正,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80件85人(2016年17件17人)。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区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共查阅行政处罚案件600余件,对47件49人涉嫌犯罪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如:对群众广泛关注的三耳火锅城利用回收油一案依法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经依法判决。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形式,全面构建对法院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发出检察建议143份(2016年24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1份(2016年37份)。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探索建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监督,更好地保证刑罚执行和监管公正有效。
二、围绕权益保障,执法为民,着力打造“民生检察”
重民意,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切实加强与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线索通报、专项监督、引导侦查等机制,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五年来,共对刘君良、张天文等12人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件16人提起公诉(2016年3件4人)。为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遏制涉农职务犯罪多发趋势,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对涉农案件快受理、快初查、快查办,共查办涉农领域受贿案件22件22人,2016年查办惠民项目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
重和谐,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在整合“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表达的基础上,制定《引入第三方介入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案》,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选定8名律师作为第三方调解员,通过听证、质证、公开答复等方式破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已经邀请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3次,增强了当事人对办案结果的认可度。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首办责任制,努力把涉检信访化解在基层,处置在初始阶段,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408件450人(2016年54件57人),检察长接访204件204人(2016年43件43人),检察长下访49次(2016年11次),截止今年已连续三次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建立健全多元化被害人救助机制,帮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民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7.2万元(2016年5.8万元)。
重细节,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江阳区结对帮扶贫困户实施方案》,对我院结对帮扶的50户163人按照“1+N”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将帮扶责任落实到每位干警,确保每户每人都有人帮扶。先后深入黄舣镇观音寺村帮扶共建17次,干警自发为该村捐款捐物3万余元,捐赠电视机16台。督促村社建立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及时公告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综合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扶贫信息6条。
三、围绕公正司法,强化监督,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重自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主动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让人民群众参与整治司法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2015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200余份,向12个律师事务所发出征求意见的电子邮件,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座谈会4次,收集到问卷76份,听取意见建议12条。切实对“社会评”中查找的问题进行改进,如:为解决律师阅卷难问题,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室,依托门户网站建立网上预约制度,建立健全律师接待制度,共接待律师预约1978次(2016年369次),其中网上预约385次(2016年97次),制作《律师阅卷登记表》1872份(2016年348份),为律师阅卷提供了便捷。
重改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强化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坚持在半年工作汇报和全年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就“民生民利职务犯罪预防”“侦查监督”等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专题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检察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0次(2016年4次)。检察长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新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信访接待及自侦案件回访等活动13次(2016年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83次(2016年7次)。
重落实,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重大工作部署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2014以来共公开程序性信息2212条(2016年961条),重要案件信息68条(2016年42条),法律文书788份(2016年504份)。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整合控告申诉举报、来访接待、远程视频、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法律咨询、12309举报等平台,配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查询电脑等设施,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更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围绕检察改革,全力推进,着力打造“创新检察”
重实施,完成检察改革目标任务。按照全省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精神,制定《首轮检察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47名参选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规定程序产生26名员额检察官,并举行了庄严的入额宣誓,圆满完成了首轮检察官入额遴选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以案定员和以职定员相结合,优化检察人力资源配置,制定《人员定岗双向选择工作方案》,通过个人申报、部门选择、组织安排等方式对68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确保不低于85%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一线。
重创新,深入推进重点改革。强化对侦查取证的监督引导,制定《关于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实施意见》、《毒品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实施细则》,对涉案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审查逮捕质量。为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效率,制定《公诉部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坚持依法从快、质量优先、诉讼权利保障和协同配合四大原则,明确适用速裁程序的四个条件和六种情况,今年6月该制度实施以来,提请公诉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76件76人,人民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内判罚率达100%,案件平均审查起诉时间缩短为13日,当庭宣判率达80%。真正做到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重品牌,激活检察工作整体活力。在2014年成立“酒城成长护航团”的基础上,又建立轻工业园区和江阳职高两个观护基地,以“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为宗旨,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学习和就业的回归途径。2014年以来,共帮助失足未成年人81人,其中8人考上大学,20余人回归学校,50余人已就业。通过五年的探索和创新,建立了大山坪、邻玉等5个“三化”检察室,成立16个检察室驻村(社)联络站,将“江阳检务直通车”“法律八进”相结合,建立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援助平台。五年来,检察室共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2016年532人次),受理举报线索20余条(2016年5条),开展法制宣传150余场(2016年35场),更好地促进了检察机关深入基层履职。
五、围绕能力提升,从严从实,着力打造“素质检察”
重自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整治“四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规范技侦大楼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技侦大楼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的意见》,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现场监督和程序监督,着力打造“廉洁阳光工程”。
重投入,全力推进科技强检。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先后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卷宗系统、远程提讯室、检务公开LED大屏等基础建设。制定《大数据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业务统一系统和AJ2013系统,对案件数据进行采集、储存、关联分析,对刑事犯罪变化趋势预测预警,就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建议,该做法得到高检院转发。
重素能,切实提高队伍战斗力。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的队伍建设途径,以检委会学习、道德讲堂“青年说”等为载体,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加强干警培训。五年来共组织1620人次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42期(2016年385人次9期)。设置“AB”岗双岗双责平行管理,对年轻干警多岗锻炼培养,有效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五年风雨兼程,五年砥砺奋进,全院干警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全面推进,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涌现出四川省先进工作者张莉、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刘祖斌、四川省优秀公诉人标兵刘森、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李世雄等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五年来,获得国家级荣誉3项、省级荣誉32项、市级荣誉32项、区级荣誉100余项。五年检察工作实践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鞭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特别是对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惩治和监督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司法办案不理性、不平和、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司法不严谨的现象仍有发生。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艰巨,还需要我们不断摸索前进。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及2017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六个显著提升、两个率先实现”总体目标,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更加积极有效的服务工作大局。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投身平安江阳、法治江阳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注重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的研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依法治区深入开展。
二是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新期待,更加积极有效的惩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办基层腐败犯罪,坚决查办精准扶贫、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加快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实行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模式。
三是牢牢把握法治江阳建设的新变化,更加积极有效的履行监督职能。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步伐的新方向,更加积极有效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举措。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证明标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
五是牢牢把握从严治检新要求,更加积极有效的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深化规范执法为主线,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坚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关键,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强化科技应用为重点,切实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坚持以塑造良好形象为主旨,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明显进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明显提升,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明显增强,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明显推进。
各位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区凝心聚力谱写江阳转型跨越升位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