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6日在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维护全区社会稳定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六个显著提升、两个率先实现”这个大局,坚持司法为民,聚焦法律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抓好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检察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为建成幸福美丽新江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坚持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54件482人,批准逮捕284件355人。依法受理一审公诉案件718件941人,审查起诉573件683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件23人,从重从快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入户盗窃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23件25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决定不逮捕70件12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0件22人。依法对25件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护航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经济犯罪,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江阳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打击侵犯泸州名优酒制假售假案,成功办理了高某团伙制造假酒、销售假酒案,陈某、袁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2017年,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3件5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2%,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1件37人,对侵犯泸州名优酒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积极搭建全区招投标工作“防火墙”,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查询、公示、警示作用,向市、区两级企业提供查询744次,涉及单位764个,投标参与1276人次,为确保国资项目采购廉洁以及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在侦查监督活动中,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件17人,已判决8件9人,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3件3人,纠正漏诉31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活动22件。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出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办理民行诉讼结果监督案5件,审判活动监督案2件,执行监督案3件。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30人,办案部门采纳26人。在监外执行监督中,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口头纠正违法情况5次,监督提请撤销缓刑建议1人,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
二、在惩防并举中提升公信,着力维护良好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2017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9人,其中贪污受贿案件8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立案查办北城街道皂角巷社区、南城街道白招牌社区9名社区干部涉嫌贪污“国家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案。深入开展乡镇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先后查处江北镇卫生院院长、药房负责人受贿案2件2人。查办分水岭镇水务站、况场街道水务站2名基层水务站长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中收受贿赂案。依法办理了黄舣镇3名镇人大代表涉嫌破坏选举案。通过查办这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反腐的力量。
构建惩防一体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定制”预防教育模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定制”不同的“预防套餐”。目前已在区国税局、兴阳集团等1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受教育人数到1000余人。筛选鲜活真实的案例参加“泸州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剖析会”,以真人现身讲述案例的形式,将案件从案发、侦查、嫌疑人作案动机等方面深入现场剖析,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开展“预防邮路+扶贫”活动,与江阳邮政分公司签订《预防邮路工作实施方案》,把职务犯罪预防延伸至乡村,将预防邮路打造成村村通的暖心路、高速路、廉洁路。
三、在司法为民中不忘初心,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网络信息安全。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的进步,一些不法分子借助手机、电话、网络等工具从事犯罪活动呈蔓延态势。2017年,依法打击网络诈骗、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13件16人。依法对吴某、彭某利用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破坏电信设施的行为提起诉讼。对唐某非法获取网站控制权限并将其出售获利的行为,以及非法获取2万余条学生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依托“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督。与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国土局等行政单位形成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配套制度。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审查环保执法案件76件,建议区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立案1件4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决定公布后,以开展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抓手,探索开展公益诉讼,依法对2件环境污染案立案调查,发出履职检察建议1件,现该污染物已经全部清理。
常态推进创文工作。在今年决胜攻坚期,认真按照区委提出的“五个确保”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在抓自身环境卫生整改的同时,落实包保工作,协助东门口社区做好市民素质提升、社区阵地建设、文明细胞创建等工作。今年以来,为包保社区办实事12件,发现整改问题26个,投入资金3.5万元,网格化下沉人员600余人次。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后,继续派员定期下沉社区开展创文工作,并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创文成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为进一步明确司法主体办案责任,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统一分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入额领导干部办案量化管理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等制度,全方位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权利清单。健全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检察官独立办案,检察长审查,案管部门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对案件流程进行监控,此外,还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等配套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业绩评价体系,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建设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为落实司法改革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性,与区法院会签《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实施意见》,实现检、法两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远程传送和办理。目前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已建成,运行状况良好,监督效果初显,已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7件。该平台的建成运用,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同步监督,有效防止了司法腐败。
开展公诉案件申请“四类人员”出庭制度。围绕庭审实质化要求,有效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制定《申请刑事案件“四类人员”出庭制度》,探索开展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常态化制度。“四类人员”出庭旨在保障办案程序合法,确保指控犯罪有力,同时也解决了普通书面证据、口头宣读证据无法解决的争议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出庭支持公诉率和指控犯罪的效果。今年组织“四类人员”出庭24人次,已经收到普通程序四类人员出庭判决17件,公诉质量明显提升。
五、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致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为基础,认真开展每月1次中心组学习交流,坚持学习培训、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等形式,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抓好“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大力宣扬蔡松松、苏知斌、周卫东等政法英模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检察人员养成讲规矩守纪律的习惯和自觉,确保队伍清廉、司法清正。
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的队伍管理模式。成立人才培养办公室,制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人才培养办公室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紧紧围绕“刑检、自侦、综合”三类工作,着力打造好“检察官、辅助人员、行政服务”三支队伍,更好的适应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组织干警培训和岗位练兵,按照省、市院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干警参加集中培训,已派员参加各类培训48次,参训人数350人次。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领导和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主动向区委、人大报告工作,向区政府、区政协通报有关工作。2017年,向区人大专题汇报半年工作、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向区政协通报全年工作情况。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检察开放日、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扎实推进“检务公开”,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走访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8位,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次,公开程序性信息747条,重要案件信息30条,法律文书324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12次20件。利用“两微”平台发布信息47期172条,在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20条,为做好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无不凝聚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江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检察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监督纠正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部分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与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要求还不适应,法律新赋予的职责发挥还不充分。三是工作创新意识和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统筹推动江阳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为江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服务全区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提升用法治方式服务改革的能力,更加有效地为全区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推进公益诉讼。为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以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定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2018年将深入推进公益诉讼。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深化司法改革。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统筹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配合开展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省级统一管理体系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法庭调查、疑罪从无、认罪认罚从宽等综合配套制度,整体提升刑事程序法治水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全省检察系统“大学法”活动,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力推进平安江阳、法治江阳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江阳“六个显著提升、两个率先实现”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2.“预防邮路+扶贫”活动:是以宣传扶贫政策、预防职务犯罪为出发点,将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整合,利用邮政部门多媒体宣传机制及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3.“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指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检察机关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依法提起的民事或行政诉讼。
5.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的关键,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对于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