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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222

在泸州市江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茂林

各位代表:

我代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百强、幸福江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荣获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等表彰奖励77项。

一、永葆忠诚政治本色,在强化政治建设中凝心铸魂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按照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目标任务和总要求,开展好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培育两名讲师分别被市委宣传部和区委选为基层理论宣讲员、宣讲团分团成员。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协、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3件次。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准确领会各项决策部署核心要义,坚定不移做四个发力重要指示的执行者,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聚焦现代化产业法治服务,依托同心圆·双保中心(民营经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为23家企业开展法治服务。加强黄舣镇观音寺村走访联络,提供援助用于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等侵害长江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开展生态修复,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强化党建引领深耕业务建设,注重在业务工作中融入党建思维,深化久久讲习所党建品牌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素能提升大讲堂、专家学者授课、领导干部上讲台等16次,被评为泸州市第二批机关党建示范阵地。找准业务工作中党建融合切入点,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推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党建与业务融合十佳典型案例。

二、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履职尽责

有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与重庆市渝北区检察机关协作,促进两地特殊涉案人员教育转化,保障两地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4554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提起公诉2835人。常态化扫黑除恶,对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111人。对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重拳出击,依法处理171人,守好群众钱袋子安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聚焦安全生产,办理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312人,切实保障社会安全稳定,被评为平安四川建设先进集体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拼经济、搞建设要求,对各类涉众型、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8157人。联动市打假办、工商联强化民营经济风险通报制度,向企业提出检察建议4条,推动企业完善经营机制、堵住管理漏洞。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保护,帮助涉案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促使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服务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好《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深入酒博会”“地博会等重大活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以地方白酒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为着力点,起诉侵犯白酒知识产权案件2678人,挽回损失1800余万元。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针对商圈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联合排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荣获2022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2. 24”侵犯著作权案获评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建强江检纵卫知识产权办案团队,相关工作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报道。

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在践行为人民司法中坚定初心

尽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严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成功办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胡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依法惩治食药安全领域违法犯罪8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填补了行政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等领域行刑衔接制度空白。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135人。与社保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涉案人员参保信息共享,共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从严从快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惩治26人。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理的巫某甲、巫某乙抢劫附条件不起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九厅评为典型案例。培育纳爱·薪火未检品牌,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举办法治夏令营、薪火学院等法治宣传活动20场次,覆盖10万余人。纳爱·成长护航法治教育基地入选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名单。充分吸纳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倾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35名涉案困难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9万元。以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为劳动者撑腰,帮助37名农民工合法讨薪维权,追讨劳动报酬32万余元。扎实做好老年群体权益维护,纵深推进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涉养老诈骗案517人。加强与妇联、关工委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名干警被评为泸州市2022年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个人。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制定《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受理群众信访85件,均做到在7日内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案件,化解3件。针对信访争议案件召开公开听证6件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持续做好政法干警驻网格工作,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一名干警被评为泸州市政法干警驻网格工作优秀干警。

四、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461人,受理审查起诉1440人。提升监督质量,开展立案监督13件,侦查活动监督20件,依法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24人,适用率82.21%,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立。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融合听证前置、司法确认、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评选为规范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案件79件。依托支持起诉工作室,灵活运用和解五法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办理44件支持起诉申请,通过诉前和解有效化解当事人心结。协助召开部分省市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江阳民事检察工作开展了调研。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一起涉村级阵地建设补助资金虚假诉讼案,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2人,守护党建资金,维护司法公信力。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针对行政执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2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0件。牢固树立不起诉不处罚的理念,成立行刑反向衔接办案组,负责对是否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行政机关处罚情况开展跟进监督。在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执法领域专项监督中,通过反向衔接对教练车交通违法行为降格处罚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规范执法。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4+11”法定办案领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件,立案办理48件。着眼公共利益保护,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增殖放流,保护生态环境。积极稳妥拓展保护范围,开展文物安全和保护利用公益诉讼工作,办理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农业主管部门共同对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糯红高粱种质资源开展保护,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在从严管党治检中锤炼队伍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的主基调,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严防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定期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八不问题专项整治,落实20条整改措施,通过强化机关管理规范化建设及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把抓落实不打折扣作为讲政治守规矩的最重要体现,有效解决班子队伍争先创优意识不足、缺乏制度执行力等问题,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提升队伍业务素能。聚焦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实施江检菁英培育计划,制定个人绩效考核细则,进一步激活队伍内生动力,2篇论文获国家级表扬,3个案例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案例,1个课题被确定为省级重点课题。树立全员人才观,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与四川警察学院等高校共建,大力培养专业型人才,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数字赋能监督能力提升。认真贯彻数字检察战略部署,注重信息化建设实效,以信息化手段服务办公办案优质高效。以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为契机,研发立案未处理、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模型进行展示,助力法律监督水平提升。相关工作入选全国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工作。

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持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进一步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职,开展人大代表走访联系36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观检察文化建设、召开公开听证会、旁听庭审等62人次。认真听取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依托《关于加强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衔接与转化工作的暂行办法》,实现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相互转化7件。

各位代表,这一年,我们以敢想敢干敢担当,创先创优创一流的新时代江阳精神为指引,牢牢抓住检察事业最好的发展时期,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荣获各类集体荣誉29项,个人荣誉48人次,其中国家级荣誉9项,省级荣誉26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质效还有提升空间,监督能力尚有不足。二是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性不够,社会治理线索发现能力不强。三是高素质、专业型人才紧缺,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024年重点工作

2024,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坚定不移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赶考初心,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鲜明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认识,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强化久久讲习所党建品牌建设,通过搭建政治培训体系、建立政治宣讲队伍,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牢固树立党建与业务一体推进的理念,持续打造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案例,更好地以党建引领推动业务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以更实担当坚定服务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优江检纵卫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对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将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得更深更实。

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好履职提升监督质效。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强化系统观念,在办案中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真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江阳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全力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部署,结合实际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及轻应用的研发利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注重强基固本,以更严要求建强班子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检治检,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巩固拓展八不问题整治成果,强化制度约束,深化班子队伍作风建设。持续通过业务竞赛、跟班锻炼、检校共育等方式,加快推进人才体系建设,努力实现高精尖人才和专业化办案团队的突破。持续巩固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成果,不断筑牢基层发展根基,力争建成全省基层检察样板院。

各位代表,唯有笃行,方能致远。新的一年,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沿着检察工作现代化道路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全国百强、幸福江阳贡献力量。

名词解释

1.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第八号检察建议。

2.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3.纳爱·薪火: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秉承纳百川、爱无疆、扬法治、助成长的理念,创新纳爱·薪火品牌,组建检察官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的薪火团队,针对罪错未成年人打造薪火学院,善用红色阵地资源开展帮教活动;设计薪火课堂,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模式开展法治教育,让法治精神薪火相传。

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由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办公室,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

5.和解五法: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和解五法主要包括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借力化解法。

6.行刑反向衔接: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传统的行刑衔接是行政机关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反向衔接是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反向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跟进监督。

7.数字检察战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建立数字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推进数字时代互联网检察办案工作。

8.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指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开展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本质是向科技要检力,实现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从而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9.“4+11”法定办案领域:“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11”即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海洋环境保护112018年以来拓展的新领域。